三明农校校园网络文明公约
校园计算机网络是我校进行教学、科研、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媒体,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我校对校园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约。让我们共同营造一片蔚蓝的校园网络空间。
一、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四、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五、师生员工必须承担个人网页、论坛、发表信息、言论所导致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网上发布、链接有关政治、系统破坏、恐怖网页、成人网站、黑客教程、色情、迷信等违法信息。
六、师生员工使用电子邮件必须遵守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不得干扰和混乱网络服务,不得作非法用途;严禁制造和发送垃圾邮件。
七、师生员工网络交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严禁传播任何非法、煽动、扰乱、恐吓、伤害、淫秽、庸俗等信息言论,不得传播不利于学校稳定及任何有损学校社会形象和涉及国家安全资料。
八、网络中心有权利对任何制造麻烦的师生员工进行跟踪和制止,并及时上报。
附: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 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 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 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 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 不沉溺虚拟时空